呼和浩特港澳通行证签注异地办理指南
通办范围:全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以团队旅游签注为例
1、申请
2、受理
3、审批
4、制证
5、领取证件
1、身份证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2、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需提交本人户口簿。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除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4、按规定提交或核验指纹信息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呼和浩特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窗口任一受理点;国家工作人员须向户籍所在地或登记备案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军人须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1、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
2、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 (不超过一年) 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 (不含一年) 两年以下 (含两年) 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 (不含两年) 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 (三年以上,含三年) 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